【天天“捷”報】持H4工卡者在美可從事任何工作:無內容及學歷限制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根據美國總統奧巴馬的行政命令,部分H1B工作簽證持有者的配偶(H4)自上個月26日開始,可以申請工卡(EAD)。律師表示,只要是H1B持有者的合法工作認證許可(I-140),沒有被前雇主或移民局撤銷,即使H1B持有者已經換了工作,配偶依然有權利申請工卡。而且工卡并沒有工作內容或學歷限制,任何工作都可以做,甚至比H1B持有者更自由。
根據移民局官網信息,兩類H4可以申請工卡,第一類是H1B持有者目前正在申請綠卡,并已經進展到獲得1-140,即可為配偶申請工卡。如果H1B持有者持此簽證已經超過六年,即使沒有I-140,也可以申請。
但很多人H1B持有者換過工作,雖然前雇主申請過I-140,但換了雇主后還沒有開始申請綠卡,這種情況下,根據移民局解釋,依然可以按照前雇主申請的I-140,給配偶辦理工卡。移民局表示,他們并不會在意是前雇主還是現任雇主辦理的I-140。
不過律師表示,一般來說,如果員工跳槽,前雇主通常都會向移民局提出申請,將雇員的I-140作廢(revoke),如果在這種情況下,再加上新雇主也沒有開始申請I-140,則該員工的配偶不能申請工卡。如果前雇主沒有作廢,則可以。不過許俊良說,通常員工跳槽后,前雇主卻不去作廢I-140,如此“癡情”的雇主很少,所以給配偶申請工卡,要看清楚自己的狀況。
雖然5月26日才開始接受申請,但30日已經有人表示,申請費已經被移民局接受,通常工卡的申請大約要三個月。
一旦得到工卡,則H4持有者可以獲得比配偶更自由靈活的工作選擇。已經遞交了申請的王太太表示,丈夫是H1B,但限制很多,因為正在申請綠卡,所以不能變更工作職位,導致丈夫都不敢升職,即使上司器重他,也只能在原職位上默默奉獻。但她獲得工卡后,則可以找任何工作。
有碩士學歷的王太太,想自己開一家進出口貿易的公司,讓自己放開手腳大干一場。她表示,以前因為H4不能工作,她只能待在家里向中國轉寄一些美國產品,自己的能力和精力沒有得到完全發揮,現在有了工卡,就能天馬行空,工作選擇比丈夫都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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