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失效滯留超過一年,如何才能回到美國?
因疫情等原因,很多持綠卡人士已經在中國停留時間超過一年,有的甚至綠卡已經失效,眼下的情況令人焦急!一方面擔心再這么一直逾期不回,綠卡失效身份被撤銷怎么辦,另一方面,如果現在返回美國,能順利入境嗎?被海關攔下怎么辦?會不會被關小黑屋?四川移民機構圣捷出國小編告訴您,這時您需要[SB-1類簽證:回美簽證]。
在美國境外停留超過一年或者超過回美許可證有效期的永久居民(稱為合法永久居民或LPR)或附有條件的居民(CR)需要新的移民簽證(SB-1)以進入美國及恢復永久居留。
SB-1類申請人必須通過電子郵件咨詢表格與美國駐廣州總領事館移民部聯系安排首次面談,以確定其是否符合條件,如果符合條件,則會被要求進行第二次面談。在兩輪面談中,申請人都必須有證據證明您的逾期逗留是因為返美受阻于無法控制的特別情況。
★ SB-1簽證如何辦理?
第一步,要確保您有申請SB1的資格
您需要向領事官員證明:1. 您離開美國時已經有合法永居的身份;2. 您離開美國是有意圖返美的,并且這個意圖沒有改變;3. 您能提供證明您無法按時回美是因為不可控原因。
第二步,您需要準備好相關的資料
填寫DS-117(申請恢復永久居民身份表格)等表格、向領館遞交申請費用、面試等。
第一輪面談通常要求申請人準備如下證明材料:
1) 填寫完整的DS-117表格;
2) I-551永久居留卡或回美許可證;
3) 機票、護照蓋印等證明其離境時間;
4) 在美國的報稅單、駕照、房產、親屬及社會關系(如正在上學的子女)等以證明其返美意圖;
5) 健康因素、美國公司外派合同等證明其逾期返美是不受個人控制因素導致的。
一輪面談通過后,領館官員會通知申請人繼續準備二輪面談所需的SB-1簽證的申請材料,包括DS-260表格、健康檢查報告、護照原件以及領館要求的其它文件等。
如果申請人此前有多次逾期返美記錄、主要親屬及社會關系都在境外、接受境外雇主雇傭、在美國無報稅記錄等因素,其可能被領館官員視為具有放棄返美的意圖,從而認定其不具有申請回美居留身份的資格。
由于SB-1簽證的申請標準比較高,因此SB-1簽證申請的通過率總體較低。按照領館的觀點,大部分SB-1簽證申請都無法提供充足證據證明其逾期返美是因不受其個人控制因素所導致的。就中國大陸而言,2020財政年度(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廣領館總計僅發放21張SB-1簽證,其中2020年1月至9月期間只發放了8張SB-1簽證。
總的來說,SB-1的申請和審批有嚴格要求,難度比較大。如需申請最好聯系專業機構進行辦理,以提高成功率。四川移民機構成都圣捷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