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拿大聯邦創業投資移民計劃(CANADIAN Start-up Visa Program)概述
2013年3月加拿大聯邦啟動為期五年的聯邦創業投資試點項目,其目的在于吸引有技術專長和創業潛能的國際人才、企業家,來加拿大創辦創新型企業和定居,幫助加拿大引進新的技術知識,為當地居民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并為經濟增長和提高全球競爭力做出貢獻。2017年10月,加拿大移民部公布將該計劃轉為永久性移民政策。
創新的定義是包括:觀念革新、技術創新、服務創新、產品創新等。
創新項目除了存在于我們所熟知的高新科技產業外,很多融入創新元素的傳統行業以及能夠為加拿大經濟做出貢獻的項目也可以歸屬于創新項目。
二、加拿大聯邦創業投資移民計劃(CANADIAN Start-up Visa Program)申請人模式:
1、獨立模式:單獨的創始人
2、團隊模式:主要創始人和聯合創始人
三、加拿大聯邦創業投資移民計劃(CANADIAN Start-up Visa Program)申請人基本條件:
1、語言能力:IELTS雅思或加拿大語言測CLB5成績達到5分以上,其中聽說寫三項能力5分以上,讀最低可以4分。
2、教育背景:加拿大聯邦對學歷無硬性規定,但是建議大專以上學歷。
3、充足資金:創業資金(依據商業計劃)和安家資金(依據政府要求:C$13,310/1人, C$16,570/2人, C$20,371/3人至C$35,224/7人,每多一個成員則增加C$3,586)。
4、犯罪記錄:申請人、配偶及18歲以上的隨行子女須無任何犯罪記錄
5、身體健康:申請人及隨行家庭成員需要完成指定體檢。
四、加拿大聯邦創業投資移民計劃(CANADIAN Start-up Visa Program)合格的創業項目要求:
1、獲得加拿大政府指定機構的支持信時,每個申請人必須至少持有10% 的公司股權,加拿大政府指定機構和所有申請人必須共同持有超過50% 的公司股權。創新性項目不能為酒店、餐廳、咖啡廳及便利店等類型的項目。
2、獲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權時,申請人的公司須在加拿大注冊成立,且須在加拿大境內開展業務;申請人在加拿大境內對其公司業務進行積極、持續的管理。
3、申請人須獲得加拿大聯邦政府指定機構(風險投資基金、天使投資集團和企業孵化器項目的支持信):天使投資集團不少于7.5萬加元投資的承諾,風險投資基金不少于20萬加元投資的承諾,企業孵化器項目機構錄取接受申請人進入其項目的承諾。
五、加拿大聯邦創業投資移民計劃(CANADIAN Start-up Visa Program)簽證審理周期和簽證申請費:32個月,簽證申請費:C$2140
六、加拿大聯邦創業投資移民計劃(CANADIAN Start-up Visa Program)申請流程:
七、加拿大聯邦創業投資移民計劃(CANADIAN Start-up Visa Program)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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