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雇主Job Offer如何在Express Entry系統里加分
加拿大移民中雇主提供的job offer在滿足一定的條件后可以在Express Entry系統里面加50或200分。CRS得分越高,后期獲得永居邀請的幾率就越大。根據Express Entry歷史記錄,2019年大約有13%的Express Entry候選人是通過job offer加分的方式獲得永居邀請的。
6個00崗位的崗位級別非常高,能夠加到200分的適合人群很少,所以本文重點介紹NOC 0AB崗位的Job offer如何在Express Entry系統里加50分。
怎么的Job offer才是有效的,如何定義有效?
加拿大移民部認為如果一個job offer是全職/連續的有償工作,那它就是有效的。全職是指每周至少工作30個小時(如果是聯邦技工類移民計劃,則最多為2個加拿大雇主加起來至少每周工作30個小時。)這份工作不能是季節性的工作,并且在您獲得永久居民簽證后Job offer至少還有1年有效期。另外必須是NOC 0AB類別的技術崗位的job offer才可以,CD類崗位的job offer不可以。
Job offer如何在Express Entry系統里面加到50分的得分?
為了獲得這50分的加分,加拿大雇主通常需要先申請勞動力市場影響評估(LMIA),LMIA是加拿大雇主在雇傭外國工人時通常需要的文件,目的是證明如果加拿大公司雇傭外國工人也不會對加拿大本地的就業市場帶來任何負面的影響。
但是,某些職業是豁免LMIA的,您也可以為這些崗位的job offer申請50分加分,但豁免LMIA的Job offer想要得到50分的前提是您已經在這個崗位上全職為加拿大雇主工作了1年時間,并且在您獲得永久居民簽證后Job offer至少還有1年有效期,當前提供job offer的雇主必須是您工作許可上的雇主,是同一個雇主。
滿足以下情形,job offer在Express Entry系統里可以得到50分的加分:
① Job offer只有提供的是全職,連續,帶薪的技術崗位工作(NOC 0AB崗位),job offer才是一份有效的offer;
② 加拿大雇主已經獲批了一個positive LMIA,上面有申請人的名字和職位;
你已經在NOC 0AB崗位上為加拿大雇主工作,并且你的工作許可是基于LMIA的,你被授權在遞交Express Entry永居申請時開始在加拿大工作,且在您獲得永久居民簽證后Job offer至少還有1年有效期
您當前持有的NOC 0AB崗位的工作許可是豁免LMIA的,您已經全職為加拿大雇主工作了至少1年時間,且在您獲得永久居民簽證后Job offer至少還有1年有效期。
大多數申請人忽略的是,為了得到CRS50分的加分,Job offer必須是基于LMIA或是豁免LMIA的。
如果您持有的是開放式工作許可(例如畢業工簽PGWP)在加拿大工作,并且您的雇主沒有申請過LMIA,就不能得到50分的加分。開放式工簽可以幫助您有合法的身份在加拿大工作,累積在加拿大當地的工作經驗,從而在Express Entry加拿大工作經驗這塊獲得加分或是使您有資格申請省提名項目PNP,但開放式工簽持有人的雇主提供的job offer并不能幫助申請人在Express Entry系統里獲得50分或200分的加分。如果開放式工簽持有人想要獲得這50或200分的加分,那么加拿大雇主需要先申請LMIA,然后申請人轉變簽證類型,轉為基于LMIA的工作類型。
除了滿足以上兩點基本要求外,審查材料的移民官必須確信您確實可以勝任加拿大雇主提供的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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