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住滿4年,加拿大入籍新法頒布
時間:2014/06/19
新《入籍法》通過之后,對新移民立即產生的影響包括,今后入籍居住要求將是6年內住滿4年,而舊法時代則只需要在4年內居住滿3年即能申請入籍,申請時間拉長;申請入籍必須提供報稅資料,沒有報稅資料即被認為申請文件不齊,將被退回。
居住意愿條款未作調整
至于被加拿大律師公會認為違憲的「在加拿大居住意愿」(intent to reside in Canada)條款,移民部亦未作調整。移民部強調,只會對正在申請入籍人士,了解他們在送件之後,是否仍會在加拿大居住,并作為是否審批的一項依據,但不會對已經入籍的人士產生影響。
但有移民律師持不同看法,認為移民部日后如果改變想法,對已經不在加拿大的公民,根據該條款進行檢視,并認定他們在申請時造假,那麼移民部依法可以取消已有的公民資格。
反對「居住意愿」條款的加拿大律師公會則認為,居住意愿條款將所有公民區分成在加拿大出生,以及非在加拿大出生的公民,對非在加拿大出生的公民,限制他們遷徙自由,已經違憲。
聯邦新民主黨及聯邦自由黨多次表達反對新《入籍法》,但由於保守黨掌握國會多數席次,即使反對黨聯手反對,亦無法阻止法案通過立法。
移民部長發推特指Bill C-24已通過三讀
新《入籍法》不僅受到移民社區關注,主流社區也關注,移民部對取消公民權,權力過大的問題。根據新法,擁有雙重國籍的加拿大公民,如果被法庭裁定曾從事恐怖、間諜或其他叛國活動,則不管他們是不是在加拿大出生,均將被取消國籍。
新法讓入籍越來越難 移民都成二等公民
聯邦公民及移民部長亞歷山大(Chris Alexander)提交的《加強加拿大公民法》的《C-24法案》,即將進行三讀表決。新法中的一些條款(Canadian Bar Association,簡稱CBA)被部分移民律師以及卑詩民權組織猛烈抨擊。認為把非英語系的新移民制造成二等公民,是可能違憲或違反人權。王仁鐸律師預期,聯邦保守黨將失去部分華人的選票。
亞歷山大曾多次公開批評一些移民律師,惡意批評聯邦政府改革移民法規的努力,指他們只著眼移民生意,管他是恐怖分子或嚴重罪犯,置加國的保安和安全于不顧。亞歷山大的言論受到律師以及民權團體反駁。
愈來愈難入籍
移民律師王仁鐸周一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表示,《C-24法案》有不少問題,大部分內容是剝奪新移民的公民權利,非英語系移民例如中國等亞洲地區移民受影響最大。
他指《C-24法案》主要的問題是大幅延長「坐移民監」的年期、提高申請入籍人士的英語水平,以及提高豁免應考入籍試的年齡資格,由55歲提高至65歲。
王仁鐸說:「根據這些新規定,少數族裔包括華人移民就很難入籍,因為很多華裔移民英語水平不高,不能入籍就無投票權,就算華裔人數眾多,無投票權,意味這群族裔就無影響力,華人的選票無形中少了很多?!?br /> 《C-24法案》另一項內容是申請人要表達居留加國的意愿,他表示:「此舉更剝奪新移民發展的權利,舉例說,新移民的子女想出國留學也有問題,因為移民官可能指他們沒有意愿留在加國居住,新移民的發展空間就受到限制?!?br /> 此外,CBA遞交對《C-24法案》的意見,表達了對新法部分條款可能違憲的擔憂,指該法賦予政府更大的權力去取消公民資格,以及要求入籍申請人證明他們有在加拿大居住的意愿,證明取得公民身分后,打算在加拿大居住,這可能違反加拿大權利及自由憲章對遷徙自由的保障。
此外,卑詩公民自由協會(簡稱BCCLA)再次表明,反對《C-24法案》,賦予公民及移民部長有權撤銷雙重國籍人士的公民資格。擁有雙重國籍的公民,一旦犯下嚴重罪行或證明無意再在加國居留,部長就有權撤銷該人士的公民資格。
(轉自加拿大家園)
居住意愿條款未作調整
至于被加拿大律師公會認為違憲的「在加拿大居住意愿」(intent to reside in Canada)條款,移民部亦未作調整。移民部強調,只會對正在申請入籍人士,了解他們在送件之後,是否仍會在加拿大居住,并作為是否審批的一項依據,但不會對已經入籍的人士產生影響。
但有移民律師持不同看法,認為移民部日后如果改變想法,對已經不在加拿大的公民,根據該條款進行檢視,并認定他們在申請時造假,那麼移民部依法可以取消已有的公民資格。
反對「居住意愿」條款的加拿大律師公會則認為,居住意愿條款將所有公民區分成在加拿大出生,以及非在加拿大出生的公民,對非在加拿大出生的公民,限制他們遷徙自由,已經違憲。
聯邦新民主黨及聯邦自由黨多次表達反對新《入籍法》,但由於保守黨掌握國會多數席次,即使反對黨聯手反對,亦無法阻止法案通過立法。
移民部長發推特指Bill C-24已通過三讀
新《入籍法》不僅受到移民社區關注,主流社區也關注,移民部對取消公民權,權力過大的問題。根據新法,擁有雙重國籍的加拿大公民,如果被法庭裁定曾從事恐怖、間諜或其他叛國活動,則不管他們是不是在加拿大出生,均將被取消國籍。
新法讓入籍越來越難 移民都成二等公民
聯邦公民及移民部長亞歷山大(Chris Alexander)提交的《加強加拿大公民法》的《C-24法案》,即將進行三讀表決。新法中的一些條款(Canadian Bar Association,簡稱CBA)被部分移民律師以及卑詩民權組織猛烈抨擊。認為把非英語系的新移民制造成二等公民,是可能違憲或違反人權。王仁鐸律師預期,聯邦保守黨將失去部分華人的選票。
亞歷山大曾多次公開批評一些移民律師,惡意批評聯邦政府改革移民法規的努力,指他們只著眼移民生意,管他是恐怖分子或嚴重罪犯,置加國的保安和安全于不顧。亞歷山大的言論受到律師以及民權團體反駁。
愈來愈難入籍
移民律師王仁鐸周一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表示,《C-24法案》有不少問題,大部分內容是剝奪新移民的公民權利,非英語系移民例如中國等亞洲地區移民受影響最大。
他指《C-24法案》主要的問題是大幅延長「坐移民監」的年期、提高申請入籍人士的英語水平,以及提高豁免應考入籍試的年齡資格,由55歲提高至65歲。
王仁鐸說:「根據這些新規定,少數族裔包括華人移民就很難入籍,因為很多華裔移民英語水平不高,不能入籍就無投票權,就算華裔人數眾多,無投票權,意味這群族裔就無影響力,華人的選票無形中少了很多?!?br /> 《C-24法案》另一項內容是申請人要表達居留加國的意愿,他表示:「此舉更剝奪新移民發展的權利,舉例說,新移民的子女想出國留學也有問題,因為移民官可能指他們沒有意愿留在加國居住,新移民的發展空間就受到限制?!?br /> 此外,CBA遞交對《C-24法案》的意見,表達了對新法部分條款可能違憲的擔憂,指該法賦予政府更大的權力去取消公民資格,以及要求入籍申請人證明他們有在加拿大居住的意愿,證明取得公民身分后,打算在加拿大居住,這可能違反加拿大權利及自由憲章對遷徙自由的保障。
此外,卑詩公民自由協會(簡稱BCCLA)再次表明,反對《C-24法案》,賦予公民及移民部長有權撤銷雙重國籍人士的公民資格。擁有雙重國籍的公民,一旦犯下嚴重罪行或證明無意再在加國居留,部長就有權撤銷該人士的公民資格。
(轉自加拿大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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