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2015年加拿大移民政策解析

近日,加拿大公布了2015年的幾項新的移民政策,包括 “特快入境”(Express Entry,簡稱EE)、重開聯邦投資移民等多項新措施,具體移民政策如下圖:
據CIC資料顯示,除明年1月實施EE申請外,包括聯邦投資移民、魁省投資移民等都計劃于2015年重開申請。
一直以來備受矚目的加拿大投資移民也在2015年的移民計劃之列,CIC宣布投資移民申請人可通過向風險投資基金投資至少100萬加元以取得本國居留權。CIC發言人納杜(Johanne Nadeau)表示,CIC會在適當時候公布內容,估計明年4月初實施。
但有移民律師表示,要求投資者把接近200萬元資金投放在CIC指定私人創業投資基金(Venture Capital Fund),而非投資在類似卑詩國際貿易廳的卑詩移民投資基金公司(BC Immigrant Investment Fund Ltd.),或者會令申請投資移民的家庭,損失投資款項。
而另一項受到關注的“快速移民”也將在明年實施。此項目強調最快可6個月完成審批。但也有律師表示,EE其實是一項大膽試驗,既缺乏監管又不夠透明,即使申請人有工作聘書,也無法驗證聘書真實性,可能存在造假。就算聘書是真的,也不表示申請沒問題,最后是否批準完全是CIC官員去決定。而且,外界完全不清楚CIC如何選出那些排名最高分者(指那些將來在經濟上有最佳成功機會人士)。
最近,EE被轟黑箱作業,變相吸申請費。由于EE申請人如果一年內未收到邀請,申請案將作廢,一旦CIC決定不退回申請費,等于變相吸納了大筆申請費用。其實加國早在20年前就有類似構想,一直未實行,皆因這種制度被批評為黑箱作業。
除投資移民和EE之外,兩類保母申請移民本月30日起實施家居保母計劃(Live-in Caregiver Program,簡稱LCP)申請新措施,新例明確規定以照顧兒童類別(Caring for Children Class),或照顧醫療需要者類別(Caring for People with High Medical Needs Class)入境的人士,在提出永久居民簽證申請日期之前的4年內,需要有兩年全職工作經驗,同時必須是住在魁省以外的省份。
據《加拿大憲報》(Canada Gazette)LCP暫停按現有計劃接受所有新申請案,自本月30日后,將僅接受照顧兒童類別,或照顧醫療需要者類別兩類申請永久居民簽證個案。新制自本月30日起實施照顧兒童類別申請永久居民簽證資格為,至少有2年在加拿大全職照顧兒童工作經驗,屬全國職業分類(National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簡稱NOC)的4411類職業;而且英語水平或法語能力要達到加拿大語言基準(Canadian Language Benchmark,簡稱CLB)5級;至少在本國有一年專上學習,或獲同等級外國資歷認證。
照顧醫療需要者類別永久居民簽證申請資格為,至少有2年在加拿大全職工作經驗,可以是NOC3012注冊護士或注冊精神科護士、或NOC3233助理護士、或NOC3413助理看護,而非管家;英語水平或法語能力要達到CLB的5到7級水平;至少在本國有一年專上學習,或獲同等級外國資歷認證。部長指令指出,LCP新制自本月30日起實施,至2019年11月29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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