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全稱為Employment-Base Immigration: First Preference(Category A),是美國第一類優先職業移民A類,即杰出人才移民。杰出人才是指申請人在科學、藝術、商業教育或體育等領域,擁有高超的專業技能,并在其所屬領域里屬于占少數頂尖人才,且其才能和成就在其專業領域里獲得國際國內的公認和推崇。EB-1類每年配額為40000人,由于要求比較高,從未滿額,所以不存在排期。
杰出人才范圍:
根據美國移民法,“杰出人才”范圍包括科學、技術、教育、體育、商業六大類和更多行業包括:
科學及科研人才:包括科學家、研究院等
工程技術類人才:包括工程師、高級工程師、高級技師、各類發明家等
藝術人才:包括畫家、書法家、雕塑家、工藝美術家、微雕家、舞蹈家、音樂家、演奏家、音樂指揮家、歌唱家、歌星、影星、模特、電視主持、影視導演、影視編劇等
教育人才:包括大學教授、各級特級教師、教育理論家、校長等
體育人才:包括著名運動員、武術家、教練員、裁判員等
商業人才:包括企業家、上市公司老總、金融投資專家、財務策劃總監、人力資源總監、廣告策劃專家、市場營銷專家、管理咨詢專家等
EB-1A申請條件:
曾獲得重大國際獎項(如普利策,奧斯卡,奧運會等具有說服力的國際大獎)或者滿足以下十項條件中的至少三項:
1、“全國性或國際性獎項”。在其領域里,曾獲得稍次一些的國家獎(不一定是美國的)或國際認可獎項,證明在該領域內具有優異成就。
2、專業協會的會員資格。此類專業協會由該領域的國家或國際專家評定具有杰出成就人事才能加入會員。
3、專業刊物及主要商業出版物,或主要媒體上發表過關于此申請人及其相關工作的報道,或曾有重要媒體報導過申請者以及申請者在所屬專業領域內的成就(發表文章必須包括標題,日期,作者,必要時應加以翻譯)
4、在其領域內,曾經以個人或委員會成員身份擔任評審,對其專業領域或其它相關領域內的其他人的作品進行評審鑒定。
5、在其領域內,曾經作出過學術研究或藝術上的獨創、原創性的重要貢獻
6、在所屬專業領域內的國內、國際刊物期刊或其他重要媒體上發表過的專業作品,如學術論文,書籍,學術文章等
7、在國家級或具有較高聲譽或較大影響的藝術展覽會或其他場所上,舉辦作品展覽或其他展示活動
8、在工作機構、重要專業組織、團體擔任主要領導或其他重要職務
9、在相關領域,申請人的薪資、報酬、或待遇遠遠高于其他同行
10、在表演、藝術上獲得商業方面的成功,并通過票房收入、影片、錄音帶、錄像帶、DVD等的銷售量得到反映。
EB-1A優勢(與美國其他移民類別相比):
1、所有職業類(EB)移民中最受美國移民局青睞的類別
2、一步到位獲得美國永久綠卡(無臨時綠卡過渡)
3、無需美國企業提供工作邀請(JOB OFFER)
4、審批時間快速,最快15天獲批,且沒有排期
5、無需投資
6、申請人無需學歷要求,無需英語要求
7、申請人涵蓋各行各業佼佼者(包括企業家)